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校内体育锻炼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杭教督〔2024〕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22〕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组织开展学生体育锻炼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
二、督查内容
学生校内体育锻炼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情况;
2.大课间实施方案;
3.体育教师师资队伍保障与培养情况;
4.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保障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和责任督学入校检查方式进行。
1.学校自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做到所有学校全覆盖。各校于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相关自查材料报当地教育督导部门并汇总成册。
2.责任督学入校检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责任督学对照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形成核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3.市级抽查。市教育局督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督导。实地督导形式具体包括重点人员访(座)谈、查阅台账资料、随堂听课、现场抽测学生、师生随机访谈等。
四、有关要求
本次督导检查任务将列入浙政钉“浙里督学”,请各区、县(市)组织责任督学尽快完成任务,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杭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