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童心向党·青春献礼——阳光下成长”杭州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杭教德体卫艺〔2024〕6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4-04-22 10:4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社发局)、文广旅体局、团委,各直属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贯彻《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融合”,引导我市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塑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青春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决定举办杭州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童心向党·青春献礼——阳光下成长”

二、参加对象和组别

艺术节分设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学校的在读在籍学生;乙组为青少年活动中心、杭州艺术学校、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的学生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青少年宫发文成立的艺术团学生。乙组不参加普及类活动。相关规定由各比赛项目另行通知。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3月—5月):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至少1项艺术实践活动,形成班班有歌(乐)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二阶段(2024年5月—7月初):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艺术节活动阶段。

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要根据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开展现场展演和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节目作品和视频报送杭州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以下简称艺术节组委会)。

第三阶段(2024年8月—11月):全市评选和现场展演阶段。

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表演类节目和视觉类作品评选,公布参加全市现场展演的入围节目和作品。现场展演展览活动、艺术节闭幕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普及类活动

1.杭州市中学生社团文化节;

2.校园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3.宣传海报设计征集评选活动;

4.“班班有歌声”演唱展评活动;

5.杭州市中小学生诗歌创作展演活动。

(二)专场比赛活动

1.表演类作品视频评选及部分节目现场评选,包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五大类别;

2.视觉类现场创作比赛,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五大类别。

(三)组织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参演参评节目(作品)选拔活动

具体通知另发。

(四)现场展演展览及闭幕式活动

1.表演类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2.视觉类优秀作品展览活动;

3.“新时代少年”现代音乐节展演展示活动;

4.闭幕式活动。

五、奖项设置

1.为鼓励师生创作新作品(节目),部分比赛项目设创作一、二、三等奖;

2.普及类活动设综合特色奖,专场比赛活动根据专业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对表演类专场比赛获一等奖的两人及以上组合项目,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艺术节活动组织和比赛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具体标准为:领导重视;本级(校)艺术节(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包括组织机构、宣传方案、安全预案等);设立活动专项经费;学校美育活动成效显著;艺术节学生普及类活动参与度、专场比赛参赛节目(作品)获奖率和获奖成绩相对较高;组织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弄虚作假等负面行为事件。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1.艺术节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届艺术节的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市教育局总牵头,负责制定艺术节活动总体方案,落实艺术节活动主要经费,协调艺术节的各项活动、比赛、评比表彰等组织工作;市委宣传部指导做好艺术节的媒体发布、活动宣传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比赛的艺术指导、闭幕式场馆及相关经费等保障;团市委负责指导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做好艺术节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策划、宣传;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向组委会提交各项活动和比赛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艺术节组委会负责本届艺术节和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杭州市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将宣传引导、组织实施、活动报道以及从启动到闭幕的各阶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所属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美育实践活动,并做好本区域及学校艺术节(周)的各项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参与度和普及率。各地各校要紧扣“童心向党·青春献礼——阳光下成长”这一主题,结合本届艺术节的具体实施要求,通过设计富有时代气息、内容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学生喜爱的美育载体与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和体验艺术活动的魅力,提升审美情趣与品位,发掘艺术特长。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培育美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创造力,切实淡化功利色彩,回归教育本原,促进美好成长。

3.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展示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鼓励师生创作形式新颖、反映当代中小学生校园生活的艺术节目(作品)。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节目(作品)质量和展示水平。在举办好本地本校艺术节(周)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参加省、市艺术节展示、比赛节目(作品)的选送工作。积极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教育正能量,传递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好形象。各地各校要端正教育思想,坚决杜绝违反法律法规的负面行为事件。凡有负面行为事件,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并视情对学校和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4.落实经费保障。艺术节各项活动和比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共同承担。各区、县(市)和学校艺术节(周)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学校)自行承担。

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的艺术节(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在10月1日前报送本届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文艺楼203办公室,邮编:310007),联系人:朱德君,报送邮箱:398979964@qq.com,联系电话:85821095。

附件:杭州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doc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4月8日

关于举办“童心向党·青春献礼——阳光下成长”杭州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杭教德体卫艺〔2024〕6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4-04-22 10:4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社发局)、文广旅体局、团委,各直属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贯彻《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融合”,引导我市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塑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青春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决定举办杭州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童心向党·青春献礼——阳光下成长”

二、参加对象和组别

艺术节分设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学校的在读在籍学生;乙组为青少年活动中心、杭州艺术学校、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的学生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青少年宫发文成立的艺术团学生。乙组不参加普及类活动。相关规定由各比赛项目另行通知。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3月—5月):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至少1项艺术实践活动,形成班班有歌(乐)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二阶段(2024年5月—7月初):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艺术节活动阶段。

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要根据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开展现场展演和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节目作品和视频报送杭州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以下简称艺术节组委会)。

第三阶段(2024年8月—11月):全市评选和现场展演阶段。

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表演类节目和视觉类作品评选,公布参加全市现场展演的入围节目和作品。现场展演展览活动、艺术节闭幕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普及类活动

1.杭州市中学生社团文化节;

2.校园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3.宣传海报设计征集评选活动;

4.“班班有歌声”演唱展评活动;

5.杭州市中小学生诗歌创作展演活动。

(二)专场比赛活动

1.表演类作品视频评选及部分节目现场评选,包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五大类别;

2.视觉类现场创作比赛,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工艺、摄影五大类别。

(三)组织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参演参评节目(作品)选拔活动

具体通知另发。

(四)现场展演展览及闭幕式活动

1.表演类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2.视觉类优秀作品展览活动;

3.“新时代少年”现代音乐节展演展示活动;

4.闭幕式活动。

五、奖项设置

1.为鼓励师生创作新作品(节目),部分比赛项目设创作一、二、三等奖;

2.普及类活动设综合特色奖,专场比赛活动根据专业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对表演类专场比赛获一等奖的两人及以上组合项目,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艺术节活动组织和比赛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具体标准为:领导重视;本级(校)艺术节(周)活动实施方案完整(包括组织机构、宣传方案、安全预案等);设立活动专项经费;学校美育活动成效显著;艺术节学生普及类活动参与度、专场比赛参赛节目(作品)获奖率和获奖成绩相对较高;组织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弄虚作假等负面行为事件。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1.艺术节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届艺术节的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市教育局总牵头,负责制定艺术节活动总体方案,落实艺术节活动主要经费,协调艺术节的各项活动、比赛、评比表彰等组织工作;市委宣传部指导做好艺术节的媒体发布、活动宣传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比赛的艺术指导、闭幕式场馆及相关经费等保障;团市委负责指导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做好艺术节各项活动及比赛的策划、宣传;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向组委会提交各项活动和比赛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艺术节组委会负责本届艺术节和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杭州市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将宣传引导、组织实施、活动报道以及从启动到闭幕的各阶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所属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美育实践活动,并做好本区域及学校艺术节(周)的各项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参与度和普及率。各地各校要紧扣“童心向党·青春献礼——阳光下成长”这一主题,结合本届艺术节的具体实施要求,通过设计富有时代气息、内容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学生喜爱的美育载体与形式,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和体验艺术活动的魅力,提升审美情趣与品位,发掘艺术特长。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培育美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创造力,切实淡化功利色彩,回归教育本原,促进美好成长。

3.认真做好优秀节目(作品)展示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鼓励师生创作形式新颖、反映当代中小学生校园生活的艺术节目(作品)。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节目(作品)质量和展示水平。在举办好本地本校艺术节(周)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参加省、市艺术节展示、比赛节目(作品)的选送工作。积极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教育正能量,传递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好形象。各地各校要端正教育思想,坚决杜绝违反法律法规的负面行为事件。凡有负面行为事件,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并视情对学校和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4.落实经费保障。艺术节各项活动和比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共同承担。各区、县(市)和学校艺术节(周)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学校)自行承担。

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的艺术节(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在10月1日前报送本届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文艺楼203办公室,邮编:310007),联系人:朱德君,报送邮箱:398979964@qq.com,联系电话:85821095。

附件:杭州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doc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