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24〕84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4-06-08 15:3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细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中小学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意识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助力打造美丽杭州,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持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养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参与者、宣传者、促进者。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普及

1.用好地方教材,完善生态文明课程建设。各中小学校要用好《人·自然·社会》和《最忆杭州》等地方课程教材,借助主题班队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载体,开展森林、河湖、土地、水、粮食等基本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垃圾分类、林长制、河长制等知识内容,引导学生了解家乡大好河山和地理地貌,感悟杭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适时进行市、区(县、市)地方课程教材中相关内容深化与修订。鼓励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拓展性课程,组织相关学生社团活动,鼓励师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

2.强化学科渗透,推动课堂教学有机融合。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持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在学科(专业)教学中的有机渗透。各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与学科教学多元融合,将蕴含在中小学科学、地理、化学、生物、物理等课程中的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知识与理念具体落实到教学计划、授课教案、课堂教学中,持续拓展深化,使生态文明教育成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学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体验和理性认知。各级教研机构要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学科渗透的指导。

3.借力专业资源,深化生态文明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各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等走进校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参与环保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兴趣和热情。支持学校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组织学生参观考察或现场教学,增强学生体验的交互性、动手性、临场感、真实感。

(二)开展经常性的主题实践行动

1.开展校园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粮食安全宣传周、中国水周、植树节、森林日、全国低碳日、浙江生态日等主题宣传节点为契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创新生态文明教育形式,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积极倡导节水节电节材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学生自觉加入节能环保行列。各中小学校要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围绕生态文明主题,每学期至少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次以上。

2.用好校外生态文明教育阵地资源。充分利用杭州市低碳科技馆、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碳达峰碳中和优秀展示场景等场所资源,组织学生实地走访,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学;围绕市内和周边山河湖海等自然资源以及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诗路文化等人文资源,积极打造生态文明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引导学生走进自然、感受自然、亲近自然,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参与感和实践性。

3.开展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践行活动。持续开展“公筷公勺、光盘光瓶、垃圾分类”文明好习惯养成活动,突出“光盘光瓶,避免浪费”“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绿色出行,勤俭节约”等内容,整合“品德+”课程,让文明好习惯养成教育融入课堂,积极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严格遵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操作规范,尽量绿色出行,随手关水关电等,使“光盘光瓶、垃圾分类、节粮节电节水”成为每个学生的生活理念和自觉行动。

(三)开展经常性的理念培育

1.浓厚生态文明教育氛围。立足校本,围绕从小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念”,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载体,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普及。整体化设计打造美好校园自然环境、劳动场所和文化场景,将环境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生的校园生活中,使生态文明教育经常化、多元化,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组织开展绿色低碳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绘画、板报、科技发明等内容创作,以及“环保小卫士”“环保小使者”“校园绿色之星”等评比活动,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推动“绿色学校”建设。指导学校对照国家绿色学校创建通用性指标,加强自查整改,完善条件,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优美舒适、绿色环保的学习、生活环境。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加快数智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运行管理。积极推进学校基建项目标准化建设,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低碳节能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

3.推进家校社协同联动。积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融通交流机制,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生态文明教育成果双向辐射、效果叠加。支持学校借助社会资源,完善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回收、奖励机制,促进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生活习惯养成。通过发布致家长信或倡议书、参与社区街道生态志愿服务等形式,鼓励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日常减少塑料书皮、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等,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学校师生积极参与“绿马甲文明公益行动”等生态文明教育品牌社会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普及对提升中小学生文明素养、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意义,围绕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等核心内容,立足教育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市教育局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德体卫艺处、基教处、计财处、教研室共同参与。

(二)注重内外联动。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属地城管(垃圾分类办)、生态环境、农林水、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深入挖掘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所和课程,满足中小学生多样化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需求。

(三)典型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注重总结梳理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教育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宣传推广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创新、示范亮点和实践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校典型案例在每学期期末(6月、12月)各上报一次,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各地各校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年度工作总结,请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联系人:邓宪宏,电话:89583573。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24〕84号

来源: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发布日期:2024-06-08 15:3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细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中小学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意识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助力打造美丽杭州,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持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养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参与者、宣传者、促进者。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普及

1.用好地方教材,完善生态文明课程建设。各中小学校要用好《人·自然·社会》和《最忆杭州》等地方课程教材,借助主题班队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载体,开展森林、河湖、土地、水、粮食等基本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垃圾分类、林长制、河长制等知识内容,引导学生了解家乡大好河山和地理地貌,感悟杭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适时进行市、区(县、市)地方课程教材中相关内容深化与修订。鼓励中小学校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拓展性课程,组织相关学生社团活动,鼓励师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

2.强化学科渗透,推动课堂教学有机融合。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持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在学科(专业)教学中的有机渗透。各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与学科教学多元融合,将蕴含在中小学科学、地理、化学、生物、物理等课程中的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知识与理念具体落实到教学计划、授课教案、课堂教学中,持续拓展深化,使生态文明教育成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学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体验和理性认知。各级教研机构要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学科渗透的指导。

3.借力专业资源,深化生态文明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各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等走进校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参与环保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兴趣和热情。支持学校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组织学生参观考察或现场教学,增强学生体验的交互性、动手性、临场感、真实感。

(二)开展经常性的主题实践行动

1.开展校园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粮食安全宣传周、中国水周、植树节、森林日、全国低碳日、浙江生态日等主题宣传节点为契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创新生态文明教育形式,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积极倡导节水节电节材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学生自觉加入节能环保行列。各中小学校要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围绕生态文明主题,每学期至少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次以上。

2.用好校外生态文明教育阵地资源。充分利用杭州市低碳科技馆、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碳达峰碳中和优秀展示场景等场所资源,组织学生实地走访,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学;围绕市内和周边山河湖海等自然资源以及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诗路文化等人文资源,积极打造生态文明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引导学生走进自然、感受自然、亲近自然,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参与感和实践性。

3.开展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践行活动。持续开展“公筷公勺、光盘光瓶、垃圾分类”文明好习惯养成活动,突出“光盘光瓶,避免浪费”“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绿色出行,勤俭节约”等内容,整合“品德+”课程,让文明好习惯养成教育融入课堂,积极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严格遵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操作规范,尽量绿色出行,随手关水关电等,使“光盘光瓶、垃圾分类、节粮节电节水”成为每个学生的生活理念和自觉行动。

(三)开展经常性的理念培育

1.浓厚生态文明教育氛围。立足校本,围绕从小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念”,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载体,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普及。整体化设计打造美好校园自然环境、劳动场所和文化场景,将环境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生的校园生活中,使生态文明教育经常化、多元化,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组织开展绿色低碳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绘画、板报、科技发明等内容创作,以及“环保小卫士”“环保小使者”“校园绿色之星”等评比活动,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推动“绿色学校”建设。指导学校对照国家绿色学校创建通用性指标,加强自查整改,完善条件,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优美舒适、绿色环保的学习、生活环境。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加快数智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运行管理。积极推进学校基建项目标准化建设,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低碳节能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

3.推进家校社协同联动。积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融通交流机制,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生态文明教育成果双向辐射、效果叠加。支持学校借助社会资源,完善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回收、奖励机制,促进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生活习惯养成。通过发布致家长信或倡议书、参与社区街道生态志愿服务等形式,鼓励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日常减少塑料书皮、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等,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学校师生积极参与“绿马甲文明公益行动”等生态文明教育品牌社会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普及对提升中小学生文明素养、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意义,围绕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等核心内容,立足教育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市教育局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德体卫艺处、基教处、计财处、教研室共同参与。

(二)注重内外联动。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属地城管(垃圾分类办)、生态环境、农林水、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深入挖掘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所和课程,满足中小学生多样化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需求。

(三)典型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注重总结梳理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教育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宣传推广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创新、示范亮点和实践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校典型案例在每学期期末(6月、12月)各上报一次,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各地各校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年度工作总结,请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联系人:邓宪宏,电话:89583573。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