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浙语办〔2024〕2号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4-08-17 10:32:13  浏览次数:

浙语办〔2024〕2号

各设区市及江山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4年9月第三周举办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和要求

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各地、各单位要以“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为推普工作总方针,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推普周活动期间,要与我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建设、“童语同音”计划、“经典润乡土”计划、“大手拉小手 学讲普通话”活动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有效提升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与管理水平。

省语委办将会同浙江传媒学院和江山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浙江省推普周开幕式活动。作为我省本届推普周重点城市,江山市教育局(市语委办)要协同相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推普宣传活动。

二、加强宣传和总结

(一)为宣传各地推普情况,请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拍摄第27届推普周宣传片,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年新录制视频,呈现各地推普特色,富有创意。

2.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长度3分钟左右,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宣传片发送至zjsjdsd@163.com。联系人:浙江传媒学院王姬,电话:0571-86876844。

(二)请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于2024年8月15日、9月20日前分别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省语委办。

联系人:屠梦云,电话:0571-88008959,电子信箱:zjsywb@126.com。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浙语办〔2024〕2号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4-08-17 10:32  浏览次数:

浙语办〔2024〕2号

各设区市及江山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4年9月第三周举办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和要求

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各地、各单位要以“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为推普工作总方针,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推普周活动期间,要与我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建设、“童语同音”计划、“经典润乡土”计划、“大手拉小手 学讲普通话”活动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有效提升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与管理水平。

省语委办将会同浙江传媒学院和江山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浙江省推普周开幕式活动。作为我省本届推普周重点城市,江山市教育局(市语委办)要协同相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推普宣传活动。

二、加强宣传和总结

(一)为宣传各地推普情况,请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拍摄第27届推普周宣传片,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年新录制视频,呈现各地推普特色,富有创意。

2.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长度3分钟左右,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宣传片发送至zjsjdsd@163.com。联系人:浙江传媒学院王姬,电话:0571-86876844。

(二)请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于2024年8月15日、9月20日前分别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省语委办。

联系人:屠梦云,电话:0571-88008959,电子信箱:zjsywb@126.com。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