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校安处  发布日期:2025-03-03 09:1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积极防范涉在校学生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 保障学生群体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校园安全宣教。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学校,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场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为中学生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常识,同时结合本地涉学生群体的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深入剖析违规骑行、违规充电、违规停放带来的严重危害。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定期推送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知识,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向中学生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及相关法规政策。各校要积极做好学生家长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告知工作,明确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三无”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不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确保学生日常出行安全。。

二、严格事故溯源调查。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溯源调查工作机制,针对涉及在校涉学生的火灾事故,根据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火灾联合溯源机制,开展联合溯源调查。科学、准确、高效查明事故原因,深入调查车辆购买、销售及售后手续,车辆合格证及产品说明等资料;车辆注册登记情况,车辆所有人及实际使用人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改装拼装情况,是否存在解除限速行为;是否属于租赁车辆,是否配备安全头盔等信息,并依法对经营性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等配套零部件等违法行为,由消防部门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校安处  发布日期:2025-03-03 09:1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积极防范涉在校学生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 保障学生群体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校园安全宣教。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学校,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场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为中学生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常识,同时结合本地涉学生群体的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深入剖析违规骑行、违规充电、违规停放带来的严重危害。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定期推送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知识,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向中学生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及相关法规政策。各校要积极做好学生家长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告知工作,明确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三无”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不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确保学生日常出行安全。。

二、严格事故溯源调查。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溯源调查工作机制,针对涉及在校涉学生的火灾事故,根据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火灾联合溯源机制,开展联合溯源调查。科学、准确、高效查明事故原因,深入调查车辆购买、销售及售后手续,车辆合格证及产品说明等资料;车辆注册登记情况,车辆所有人及实际使用人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改装拼装情况,是否存在解除限速行为;是否属于租赁车辆,是否配备安全头盔等信息,并依法对经营性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等配套零部件等违法行为,由消防部门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