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评2019—2020年度、评选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杭教团〔2021〕3号

来源:市教育局团工委  发布日期:2021-07-21 17:4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复评2019—2020年度、评选2020—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杭青文办〔202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和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 复评范围:2016年度至2020年度教育系统所有已获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名单见附件3);

2. 评选范围:已列入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见附件4),开展创建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创建集体。

二、具体安排

(一)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

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地点: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

(二)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评审会

时间:2021年9月17日(周五)下午,13:30签到,14:00正式开始;

对象: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及汇报人员;

地点: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阶梯教室(杭州市拱墅区德胜新区44幢)。

三、复评条件

1. 2016年度至2020年度教育系统所有已获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且目前仍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 该集体单位建制没有撤销;集体成员一年内或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3. 该集体不间断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四、评选条件

1. 创建集体以青年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特殊建制集体,如交通岗亭、行政审批中心、新媒体工作团等,人数下限为3人,上限为4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

2. 能将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效结合,创建集体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3.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过程中,能始终坚持“敬业、协作、奉献、创优”的精神理念,始终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浓厚的创建氛围、生动的创建载体。

4. 创建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有责投诉,在本行业青年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5. 参评集体必须已列入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

五、评选步骤

1. 自查自评。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评选文件下发到各复评集体和申报集体,对照《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复评单位填报《2019—2020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见附件1)和复评材料;争创集体填报《2020—2021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材料字数为2000字以内。

2. 检查考核。市教育局严格按照要求对2019—2020年度复评单位和2020—2021年度争创集体进行检查考核,采取集中汇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择优推荐。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向市“号手”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复评结果和新申报推荐结果。

4. 检查核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市“号手”委员会办公室对复评单位和新申报的推荐集体收取台账及相关文件的电子版进行抽查(如需实地检查,将另行通知),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 命名表彰。根据市“号手”委员会办公室集中检查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5个工作日,市教育局联合团市委下发命名表彰文件。

六、评审方式

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评审答辩会采用现场汇报、检查台账、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末位淘汰和差额命名的制度,淘汰与争创的比例在50%以上。请各争创集体负责人汇报创建工作情况(6分钟以内,建议配合演示短片或PPT等材料),考评组在检查台、听取汇报、现场问答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新命名集体。

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采用实地走访或暗访的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1.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通知发至各复评单位和各争创集体单位,及时落实,并精心做好复评和评审准备工作。

2. 各复评单位要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复评迎检工作。各争创集体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评审准备工作,按时到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报到,按顺序调试PPT,并将陈述材料和2020年工作台一式三份交现场工作人员,以备评审专家查看。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团工委联系,联系人:王秋萍,联系电话:87028715;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团委罗莎,联系电话:13757127659。

附件:1.2019—2020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

2.2020—2021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名单

4.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

附件下载.docx

杭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2021年7月19日

关于复评2019—2020年度、评选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杭教团〔2021〕3号

来源:市教育局团工委  发布日期:2021-07-21 17:4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复评2019—2020年度、评选2020—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杭青文办〔202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和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 复评范围:2016年度至2020年度教育系统所有已获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名单见附件3);

2. 评选范围:已列入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见附件4),开展创建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创建集体。

二、具体安排

(一)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

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地点: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

(二)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评审会

时间:2021年9月17日(周五)下午,13:30签到,14:00正式开始;

对象: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及汇报人员;

地点: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阶梯教室(杭州市拱墅区德胜新区44幢)。

三、复评条件

1. 2016年度至2020年度教育系统所有已获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且目前仍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 该集体单位建制没有撤销;集体成员一年内或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3. 该集体不间断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四、评选条件

1. 创建集体以青年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特殊建制集体,如交通岗亭、行政审批中心、新媒体工作团等,人数下限为3人,上限为4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

2. 能将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效结合,创建集体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3.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过程中,能始终坚持“敬业、协作、奉献、创优”的精神理念,始终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浓厚的创建氛围、生动的创建载体。

4. 创建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有责投诉,在本行业青年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5. 参评集体必须已列入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

五、评选步骤

1. 自查自评。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评选文件下发到各复评集体和申报集体,对照《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复评单位填报《2019—2020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见附件1)和复评材料;争创集体填报《2020—2021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材料字数为2000字以内。

2. 检查考核。市教育局严格按照要求对2019—2020年度复评单位和2020—2021年度争创集体进行检查考核,采取集中汇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择优推荐。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向市“号手”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复评结果和新申报推荐结果。

4. 检查核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市“号手”委员会办公室对复评单位和新申报的推荐集体收取台账及相关文件的电子版进行抽查(如需实地检查,将另行通知),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 命名表彰。根据市“号手”委员会办公室集中检查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5个工作日,市教育局联合团市委下发命名表彰文件。

六、评审方式

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评审答辩会采用现场汇报、检查台账、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末位淘汰和差额命名的制度,淘汰与争创的比例在50%以上。请各争创集体负责人汇报创建工作情况(6分钟以内,建议配合演示短片或PPT等材料),考评组在检查台、听取汇报、现场问答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新命名集体。

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采用实地走访或暗访的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1.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通知发至各复评单位和各争创集体单位,及时落实,并精心做好复评和评审准备工作。

2. 各复评单位要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复评迎检工作。各争创集体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评审准备工作,按时到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报到,按顺序调试PPT,并将陈述材料和2020年工作台一式三份交现场工作人员,以备评审专家查看。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团工委联系,联系人:王秋萍,联系电话:87028715;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团委罗莎,联系电话:13757127659。

附件:1.2019—2020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

2.2020—2021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9—2020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名单

4.2020—2021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

附件下载.docx

杭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2021年7月19日